关于“天然气消费占比低”问题
验收销号意见
一、问题表述及来源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2025年江永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天然气消费占比仅为3.1%,不仅远远低于全国8%的平均水平,也未达到湖南省规划的2020年占比提高到6%的要求,中长期低碳转型压力巨大。结构性污染加大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
二、整改目标
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占比,达到省规划指标要求。
三、验收标准
(一)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占比。县发改局严格执行江永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杜绝新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
(二)培育新兴产业。县科工局、江永产业开发区对全县产业结构进行摸底,找准我县产业特色和亮点,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和绿色产业,制定好产业长期发展规划。
(三)淘汰落后产能。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业,鼓励企业提升技术含量和转产。
(四)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找准产业定位,加强园区建设,制定产业规划,围绕我县“一主一特一新”产业,打造好产业链。
(五)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好招商政策,以产业链招商为抓手,积极对接世界500强企业和央企,招大项目、招好项目,做强做大工业产业。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占比。我县严格参照《江永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县内行业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自2022年起我县对《江永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相关项目依法依规审批,从源头上杜绝新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同时,对传统高耗能产业设备进行升级。
(二)培育新兴产业。结合我县产业特色和亮点,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和绿色产业。制定了《七大攻坚-产业育新培强实施方案》,摸底我县主要由电子信息产业、农产品深加工为主,我县亮点为“循环经济”发展,后续将通过培育创新主体、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方面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和绿色产业。
(三)提升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占比。中心城区推进“煤改气”进度加快,达到省规划指标6%的要求。截至目前新增用户1000余户,现江永县燃气总用户约6600户。2025年底完成全年新增用户到9000户。国家管网集团湖南分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来我县开展管道燃气调研工作会。在江永县成立气化工程指挥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事宜,协调自然资源局开展工程测绘事宜,协助工程建设单位开展土地、交通、水利和林业部门批复事宜。该工程预计于2028年5月正式使用长输管网天然气,为我县人民提供了优质环保的天然气能源。
(四)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根据2023年12月印发的《中共江永县委关于加快培育“一主一特”产业,推动县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江永发〔2023〕5号)要求,我县将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与加工作为主导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作为特色产业。2023年我县调整重点招商方向,以具有高产值、高税收,带动作用强的有色金属熔炼和压延加工产业为重点方向。2023年新签约5000万以上项目38个,其中汽配项目21个,阀门项目11个,其他项目6个,总投资22.9亿元。2023年度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52.08亿元,同比增长22.19%;规工企业实现税收总额2.24亿元,同比增长7.75%,亩均税收达11万元/亩。2024年1-6月新签约5000万元以上项目16个,其中有色金属熔铸与压延加工项目12个,占总数的75%。1-6月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33.72亿元,同比增长18.08%,实现税收1.07亿元,同比增长0.16%。引导产业结构向低碳、绿色、循环、集约方向发展,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鼓励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一主一特一新”产业链,瞄准长三角、珠三角新能源头部企业开展定向招商。专业招商、精准施策,实现招大引强新突破。突出要素保障,激活降本增效“源动力”,直面发展瓶颈,多措并举强化要素支撑。一是破解原料困局。通过积极对接省、市海关,谋划在园区建设保税仓进口再生金属原料,达到缓解废铝等原材料区域竞争激烈、供应偏紧压力的目的。二是攻坚能源成本。用气方面:协调稳定供气并推动降价;推动与市城发集团合作建设电供自用电站专供园区;谋划利用畜禽粪便处理项目年产200万方甲烷经提纯后供企业生产,大幅降低用气成本。江永县顺势而为抢抓机遇,将承接转移与转型升级相结合,突出高端引领、集群带动,不断发展壮大江永循环经济产业特色。目前,全县新增以铝基新材料为主的规工企业9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培育产值过亿元企业10家、过20亿元企业1家。
五、现场核查情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江永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文件资料梳理汇编成台账,销号资料基本齐全。
六、验收销号结论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经核查组现场核查、查阅台账资料、讨论研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天然气消费占比低”问题,整改已完成、目标已达到、整改措施已落实,原则同意销号。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1月2日
受理部门: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18942097606(经本人同意可以公开)
联系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27号行政中心大楼二楼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