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统发〔2025〕5号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兰溪瑶族乡、源口瑶族乡: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推进,准确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7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已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核,经县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此次下达的项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赋予“三个意义”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壮大集体经济、补齐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计划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实施责任单位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乡村振兴主体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乡村振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抓好项目落实、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组织实施等工作。要加强协调,督促指导项目村尽快组织实施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规范项目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应当按照《江永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所有项目都要到县发改局办理不招标或核准手续。涉及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要始终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完善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确保项目实施进度,2025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资金实际拨付进度达到100%。
(三)坚持公开透明。要真正落实好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一方面是做好项目实施前的项目资金公示。项目计划文件下达后,乡镇要在政务公开栏将下达到本乡镇的项目计划公示,项目村要及时在乡村振兴公示栏将到村到户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造价、资金筹集(明确资金量)、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项目开始实施及完工时间、建设单位等。另一方面是做好项目完工公示。项目完工验收后,项目村要将项目名称、具体实施地点、实际完成工程量、资金筹集(明确资金量)、建设单位、实施时间等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严格按照文件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不准分包、转包工程,严禁以拆分工程等形式规避公开招标和财政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套取、私分和超范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积极配合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资金使用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江永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计划表
中共江永县委统战部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江永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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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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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乡镇(实施责任单位) |
项目村(行政村)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任务(规模) |
实施地点(自然村组及起止点) |
补助标准 |
资金规模 |
筹资方式 |
绩效目标 |
受益脱贫对象 |
脱贫群众是否参与 |
带贫减贫机制 |
时间进度(起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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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户数 |
人数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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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瑶族乡 |
勾蓝瑶村 |
乡村建设行动 |
勾蓝瑶新村挡阻墙建设 |
新建 |
第一层长60米,宽2米,顶点1.5米,高3米。第二层长60米,宽1.5米,顶点宽1米,高三米 |
勾蓝瑶村 |
25 |
25 |
25 |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户收入 |
66 |
300 |
是 |
改善300人生活条件 |
2025.6 |
2025.12 |
带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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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口瑶族乡 |
源口社区 |
乡村建设行动 |
源口社区小河边幸福桥护砌及周边提质工程 |
新建 |
新建护砌长约50米上宽1.2米,下宽1.5米及周边提质改造 |
小河边幸福桥护砌 |
10 |
10 |
10 |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户收入 |
50 |
171 |
是 |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使50户农户171人受益 |
2025.6 |
2025.12 |
带帽 |
合计 |
35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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