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江永县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省、市驻江永单位:
为加强我县湿地保护工作,改善湿地生态现状,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确定江永县古宅水库和江永县大坪坳水库为我县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现予以发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做好我县一般湿地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江永县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江永县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
序号 |
湿地名称 |
湿地面积(公顷) |
级别 |
湿地类型 |
四至坐标 |
主要保护措施 |
主要保护 责任单位 |
1 |
江永县古宅水库 |
200.74 |
县级 |
水库 |
东经111.18281 北纬25.27788 |
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
千家峒瑶族乡、县水利局 |
2 |
江永县大坪坳水库 |
25.56 |
县级 |
水库 |
东经111.21835 北纬25.25951 |
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
千家峒瑶族乡、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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