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1
一、加强组织领导………………………………………………2
二、全面摸清家底………………………………………………2
三、科学规范实施………………………………………………3
四、确保数据质量………………………………………………4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6
一、单位情况……………………………………………………6
二、从业人员……………………………………………………8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9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12
一、工业…………………………………………………………12
二、建筑业………………………………………………………16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19
一、批发和零售业………………………………………………19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1
三、住宿和餐饮业………………………………………………23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
五、金融业………………………………………………………27
六、房地产业……………………………………………………27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9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32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2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4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4
四、教育…………………………………………………………36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36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7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8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39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39
二、高技术产业…………………………………………………40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40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41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41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43
一、单位情况……………………………………………………43
二、从业人员……………………………………………………44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江永县统计局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3〕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永政发〔2023〕2号)和《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江永政发〔2023〕7号)要求,江永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7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乡镇及相关部门均组建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县各级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的相关部门主动履责,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373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辖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为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动江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江永县经普办”)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严格执行国家、省普查方案,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组织谋划上,经过普查综合试点,制定《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细则,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运用“进部门、进中介、进现场、进物业、进农村”方式,通过对我县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运用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和数据质量监控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积极创新应用智能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经普办严格执行《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先后印发《关于开展“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督查的通知》《关于开展“五经普”登记工作督查的通知》《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全县“五经普”数据质量审核验收推进工作会议、全县“五经普”数据质量提升会议等,指导、规范各地对数据质量进行把控,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2024年7月,我县顺利通过“五经普”事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结果表明我县普查基础工作扎实,符合数据质量控制标准,经得起检验。
总体来看,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909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长22.4%,从业人员30777人,比2018年末增长7.9%;个体经营户11831个,从业人员22615人。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江永县统计局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根据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909个,比2018年末增加349个,增长22.4%;产业活动单位2283个,增加230个,增长11.2%;个体经营户11831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
单位数(个) |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
1909 |
100 |
企业法人 |
1246 |
65.3 |
机关、事业法人 |
298 |
15.6 |
社会团体 |
84 |
4.4 |
其他法人 |
281 |
14.7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2283 |
100 |
第二产业 |
457 |
20.0 |
第三产业 |
1826 |
80.0 |
三、个体经营户 |
11831 |
100 |
第二产业 |
781 |
6.6 |
第三产业 |
11029 |
93.4 |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46个,占23.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385个,占20.2%;制造业173个,占9.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274个,占78.4%;住宿和餐饮业1755个,占14.8%;制造业781个,占6.6%(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
法人单位 |
个体经营户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 计 |
1909 |
100 |
11831 |
100 |
农、林、牧、渔业* |
79 |
4.1 |
-- |
-- |
采矿业 |
7 |
0.4 |
-- |
-- |
制造业 |
173 |
9.1 |
781 |
6.6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1 |
2.7 |
-- |
|
建筑业 |
116 |
6.1 |
14 |
0.1 |
批发和零售业 |
446 |
23.4 |
9274 |
78.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4 |
1.8 |
1 |
0.0 |
住宿和餐饮业 |
57 |
3.0 |
1755 |
14.8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3 |
1.2 |
-- |
|
金融业 |
2 |
0.1 |
-- |
|
房地产业 |
32 |
1.7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55 |
8.1 |
--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5 |
3.9 |
1 |
0.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9 |
1.5 |
1 |
0.0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25 |
1.3 |
4 |
0.0 |
教育 |
147 |
7.7 |
-- |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30 |
1.6 |
-- |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3 |
2.3 |
-- |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385 |
20.2 |
-- |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0777人,比2018年末增加2259人,增长7.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23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9699人,增加308人,增长3.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1078人,增加1951人,增长10.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261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514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6249人,占20.3%;制造业5917人,占19.2%;教育业3968人,占12.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9647人,占86.9%;住宿和餐饮业4612人,占20.4%;制造业2275人,占10.1%(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
|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 |
其中:女性 |
|||
合 计 |
30777 |
12232 |
22615 |
13514 |
农、林、牧、渔业* |
287 |
99 |
-- |
-- |
采矿业 |
594 |
139 |
-- |
-- |
制造业 |
5917 |
2247 |
2275 |
1073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182 |
339 |
-- |
-- |
建筑业 |
2006 |
400 |
19 |
7 |
批发和零售业 |
3944 |
1501 |
19647 |
981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60 |
165 |
5 |
-- |
住宿和餐饮业 |
453 |
178 |
4612 |
260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57 |
65 |
-- |
-- |
金融业 |
173 |
73 |
-- |
-- |
房地产业 |
508 |
254 |
0 |
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529 |
525 |
46 |
15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14 |
215 |
5 |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49 |
331 |
-- |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273 |
129 |
6 |
4 |
教育 |
3968 |
2601 |
-- |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438 |
964 |
-- |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76 |
123 |
-- |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6249 |
1884 |
-- |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2.36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7.63亿元,增长15.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24亿元,增加41.88亿元,增长92.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12亿元,减少14.25亿元,下降11.0%。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6.36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4.89亿元,增长56.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5.42亿元,增加28.50亿元,增长168.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0.94亿元,增加6.36亿元,增长14.3%。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55.58亿元,比2018年增加75.19亿元,增长93.5%。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81.36亿元,增加23.56亿元,增长40.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74.22亿元,增加51.63亿元,增长228.6%(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202.36 |
96.36 |
155.58 |
农、林、牧、渔业* |
1.21 |
0.11 |
1.61 |
采矿业 |
1.28 |
0.31 |
1.21 |
制造业 |
36.28 |
14.83 |
61.7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45.06 |
28.56 |
9.58 |
建筑业 |
4.62 |
1.72 |
8.79 |
批发和零售业 |
10.11 |
1.26 |
30.77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33 |
0.96 |
0.84 |
住宿和餐饮业 |
1.03 |
0.11 |
1.7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0.37 |
0.27 |
0.52 |
金融业 |
-- |
-- |
-- |
房地产业 |
25.61 |
19.40 |
7.59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5.04 |
20.08 |
3.73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56 |
0.07 |
1.59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0.84 |
0.28 |
0.66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0.50 |
0.07 |
0.56 |
教育 |
8.39 |
0.61 |
2.07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5.22 |
1.99 |
0.41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0.51 |
0.03 |
0.40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21.4 |
5.70 |
21.7 |
注:
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法人单位不包含金融业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烟草制品业包含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数据。表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包含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州供电分公司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江永县统计局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根据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31个,比2018年末增长83.3%;从业人员7693人,比2018年末下降1.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23个,占96.5%;港澳台投资企业2个,占0.9%;外商投资企业0个,占0.0%;其他统计类别6个,占2.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510人,占97.6%;港澳台投资企业146人,占1.9%;外商投资企业0人,占0.0%;其他统计类别37人,占0.5%(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231 |
7693 |
内资企业 |
223 |
7510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2 |
146 |
外商投资企业 |
0 |
0 |
其他统计类别 |
6 |
37 |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7个,制造业173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1个,分别占3.0%、74.9%和22.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1.2%、13.0%和8.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594人,制造业591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2人,分别占15.4%、76.9%和7.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9.4%、14.1%和9.5%(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231 |
7693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0 |
0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0 |
0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0 |
0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2 |
498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5 |
96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0 |
0 |
其他采矿业 |
0 |
0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30 |
1494 |
食品制造业 |
5 |
68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6 |
190 |
烟草制品业 |
0 |
0 |
纺织业 |
2 |
39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4 |
123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0 |
0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9 |
469 |
家具制造业 |
3 |
44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 |
18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2 |
36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4 |
47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0 |
0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6 |
154 |
医药制造业 |
1 |
5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0 |
0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 |
25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0 |
727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0 |
0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4 |
708 |
金属制品业 |
9 |
181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5 |
82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7 |
99 |
汽车制造业 |
4 |
85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0 |
0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3 |
567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4 |
563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1 |
42 |
其他制造业 |
2 |
31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7 |
102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2 |
18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 |
1081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0 |
0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 |
101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6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7.0%;负债合计43.7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2.5%。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58亿元,比2018年增长56.7%(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82.61 |
43.71 |
72.58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0.00 |
0.00 |
0.00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0.00 |
0.00 |
0.00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0.00 |
0.00 |
0.00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1.09 |
0.25 |
0.92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0.19 |
0.06 |
0.29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0.00 |
0.00 |
0.00 |
其他采矿业 |
0.00 |
0.00 |
0.00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0.01 |
3.63 |
14.03 |
食品制造业 |
0.19 |
0.00 |
0.24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0.67 |
0.13 |
1.23 |
烟草制品业 |
0.00 |
0.00 |
0.00 |
纺织业 |
0.28 |
0.22 |
0.28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0.20 |
0.00 |
0.20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0.00 |
0.00 |
0.00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0.73 |
0.32 |
2.42 |
家具制造业 |
0.08 |
0.00 |
0.10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0.08 |
0.00 |
0.10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0.08 |
0.00 |
0.10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0.27 |
0.18 |
0.57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0.00 |
0.00 |
0.00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29 |
0.33 |
1.33 |
医药制造业 |
0.03 |
0.00 |
0.04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0.00 |
0.00 |
0.00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0.05 |
0.00 |
0.04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53 |
0.69 |
8.93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0.00 |
0.00 |
0.00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7.35 |
4.86 |
19.45 |
金属制品业 |
0.61 |
0.12 |
1.16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0.49 |
0.34 |
0.50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0.23 |
0.02 |
0.32 |
汽车制造业 |
0.59 |
0.47 |
0.88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0.00 |
0.00 |
0.00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2.30 |
1.14 |
4.00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6.04 |
1.92 |
4.25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0.33 |
0.10 |
0.68 |
其他制造业 |
0.07 |
0.00 |
0.09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0.71 |
0.33 |
0.79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0.06 |
0.03 |
0.07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4.37 |
28.12 |
8.60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0.00 |
0.00 |
0.00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0.70 |
0.45 |
0.99 |
注:表中烟草制品业包含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数据。表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包含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州供电分公司数据。 |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原煤 |
亿吨 |
-- |
原油 |
万吨 |
-- |
天然气 |
亿立方米 |
-- |
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13.34 |
其中:火力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 |
水力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1.16 |
核能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 |
风力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12.18 |
太阳能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 |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16个,比2018年末增长300.0%;从业人员2006人,比2018年末增长28.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16个,占100.0%;港澳台投资企业0个,占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006人,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0人,占0.0%(详见表3-6)。
表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116 |
2006 |
内资企业 |
116 |
2006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3.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1.6%,建筑安装业占7.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7.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6.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1.8%,建筑安装业占5.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6.1%(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116 |
2006 |
房屋建筑业 |
50 |
1341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25 |
236 |
建筑安装业 |
9 |
106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32 |
323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1.5%;负债合计1.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16.7%。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9亿元,比2018年下降23.4%(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4.62 |
1.72 |
8.79 |
房屋建筑业 |
3.29 |
1.55 |
6.73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0.52 |
0.08 |
0.74 |
建筑安装业 |
0.17 |
0.01 |
0.34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0.64 |
0.08 |
0.98 |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江永县统计局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根据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446个,从业人员394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2.3%和35.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5.3%,零售业占44.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5.7%,零售业占44.3%(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446 |
3944 |
批发业 |
247 |
2214 |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
61 |
549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104 |
830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
2 |
20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3 |
22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6 |
79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41 |
406 |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22 |
226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2 |
13 |
其他批发业 |
5 |
33 |
零售业 |
199 |
1730 |
综合零售 |
18 |
197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56 |
487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
3 |
41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
8 |
113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40 |
201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31 |
263 |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
13 |
175 |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
8 |
54 |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22 |
199 |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446 |
3944 |
内资企业 |
446 |
3944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0 |
0 |
外商投资企业 |
0 |
0 |
其他统计类别 |
0 |
0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1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0.1%;负债合计1.2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2%。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77亿元,比2018年增长92.0%(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10.11 |
1.26 |
30.77 |
批发业 |
6.29 |
0.69 |
19.84 |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
1.16 |
0.11 |
3.40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2.72 |
0.27 |
5.38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
0.01 |
0.00 |
0.09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0.08 |
0.05 |
1.24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0.11 |
0.03 |
0.25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1.55 |
0.20 |
7.82 |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0.45 |
0.03 |
1.38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0.08 |
0.00 |
0.07 |
其他批发业 |
0.08 |
0.00 |
0.21 |
零售业 |
3.82 |
0.57 |
10.93 |
综合零售 |
0.33 |
0.02 |
0.70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0.90 |
0.10 |
2.51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
0.03 |
0.00 |
0.05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
0.33 |
0.18 |
1.11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0.85 |
0.02 |
0.97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0.50 |
0.08 |
2.27 |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
0.29 |
0.05 |
1.49 |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
0.15 |
0.03 |
0.34 |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0.43 |
0.08 |
1.49 |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3个,从业人员42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6.3%和下降12.1%(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33 |
420 |
铁路运输业 |
-- |
-- |
道路运输业 |
25 |
359 |
水上运输业 |
-- |
-- |
航空运输业 |
-- |
-- |
管道运输业 |
--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2 |
18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2 |
8 |
邮政业 |
4 |
35 |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3.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0%(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33 |
420 |
内资企业 |
31 |
399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2 |
21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8.7%;负债合计0.4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75.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4亿元,比2018年增长90.9%(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0.84 |
0.46 |
0.84 |
铁路运输业 |
-- |
-- |
-- |
道路运输业 |
0.59 |
0.37 |
0.61 |
水上运输业 |
-- |
-- |
-- |
航空运输业 |
-- |
-- |
-- |
管道运输业 |
-- |
--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0.03 |
0 |
0.05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0.11 |
0.08 |
0.06 |
邮政业 |
0.11 |
0.01 |
0.13 |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7个,从业人员45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5.3%和29.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0.4%,餐饮业占69.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7.4%,餐饮业占52.6%(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
表4-7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57 |
453 |
住宿业 |
17 |
210 |
旅游饭店 |
6 |
118 |
一般旅馆 |
10 |
76 |
民宿服务 |
1 |
16 |
露营地服务 |
-- |
-- |
其他住宿业 |
-- |
-- |
餐饮业 |
40 |
243 |
正餐服务 |
38 |
230 |
快餐服务 |
1 |
4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1 |
9 |
其他餐饮业 |
-- |
-- |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57 |
453 |
内资企业 |
57 |
453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0 |
0 |
外商投资企业 |
0 |
0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7.5%;负债合计0.1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3.2%。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亿元,比2018年增长52.1%(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1.04 |
0.11 |
1.77 |
住宿业 |
0.44 |
0.05 |
0.85 |
旅游饭店 |
0.24 |
0.03 |
0.46 |
一般旅馆 |
0.15 |
0.02 |
0.30 |
民宿服务 |
0.05 |
0.00 |
0.09 |
露营地服务 |
-- |
-- |
-- |
其他住宿业 |
-- |
-- |
-- |
餐饮业 |
0.60 |
0.06 |
0.92 |
正餐服务 |
0.59 |
0.06 |
0.88 |
快餐服务 |
0.00 |
0.00 |
0.03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
-- |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0.00 |
0.00 |
0.01 |
其他餐饮业 |
1.04 |
0.11 |
-- |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个,从业人员1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8.6%和124.3%(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23 |
157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3 |
27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3 |
19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7 |
111 |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23 |
157 |
内资企业 |
23 |
157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三)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3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0.9%;负债合计0.2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5.0%。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2亿元,比2018年增长642.9%(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0.37 |
0.27 |
0.52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0.13 |
0.26 |
0.08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0.04 |
0.01 |
0.08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0.20 |
0.00 |
0.36 |
五、金融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173人(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合 计 |
2 |
173 |
货币金融服务 |
2 |
173 |
资本市场服务 |
0 |
0 |
保险业 |
0 |
0 |
其他金融业 |
0 |
0 |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个,比2018年末增长433.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8个,物业管理企业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0.0%、700.0%和300.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08人,比2018年末增长94.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25人,比2018年末增长146.2%;物业管理企业146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8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增长62.2%和下降24.3%(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32 |
508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8 |
325 |
物业管理 |
8 |
146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3 |
28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1 |
2 |
其他房地产业 |
2 |
7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详见表4-15)。
表4-1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32 |
508 |
内资企业 |
32 |
508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0 |
0 |
外商投资企业 |
0 |
0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6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97.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06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52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494.7%、5100.0%;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3900.0%。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9亿元,比2018年增长7490.0%(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25.61 |
19.40 |
7.59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5.06 |
18.98 |
7.32 |
物业管理 |
0.52 |
0.42 |
0.17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0.01 |
0.002 |
0.04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0.02 |
0 |
0.03 |
其他房地产业 |
0.005 |
0 |
0.03 |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46个,从业人员139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41.4%和44.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7.8%,商务服务业占82.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8%,商务服务业占80.2%(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146 |
1392 |
租赁业 |
26 |
276 |
商务服务业 |
120 |
1116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详见表4-18)。
表4-1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146 |
1392 |
内资企业 |
138 |
1380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6其他统计类别 |
8 |
12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9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7.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46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4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60.0%和下降28.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9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3%。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4亿元,比2018年下降33.9%(详见表4-19)。
表4-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34.95 |
19.98 |
3.74 |
租赁业 |
0.46 |
0.03 |
0.74 |
商务服务业 |
34.49 |
19.95 |
3.00 |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江永县统计局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根据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75个,比2018年末下降30.6%;从业人员714人,比2018年末下降12.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68个,比2018年末下降24.4%,从业人员644人,比2018年末下降14.2%(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68 |
644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4 |
59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31 |
358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33 |
227 |
4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4.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1%(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68 |
644 |
内资企业 |
64 |
619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0 |
0 |
外商投资企业 |
0 |
0 |
其他统计类别 |
4 |
25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0.0%;负债合计0.0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9.0%。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亿元,比2018年增长9.7%(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1.56 |
0.07 |
1.59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0.19 |
0.00 |
0.16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0.83 |
0.05 |
0.82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0.54 |
0.02 |
0.62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64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0%和下降0.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个,比2018年末下降23.1%;从业人员108人,比2018年末下降77.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5.6%;负债合计0.2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6.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6亿元,比2018年增长175.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02.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亿元,比2018年下降66.1%。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26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8.2%和235.0%(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24 |
268 |
居民服务业 |
10 |
72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10 |
68 |
其他服务业 |
4 |
128 |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合 计 |
24 |
268 |
内资企业 |
24 |
268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0.0%;负债合计0.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84.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6亿元,比2018年增长700.0%(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合 计 |
0.50 |
0.07 |
0.56 |
居民服务业 |
0.13 |
0.00 |
0.24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0.16 |
0.01 |
0.16 |
其他服务业 |
0.22 |
0.06 |
0.15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47个,从业人员396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3.6%和26.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3个,比2018年末下降159.0%;从业人员2785人,比2018年末增长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9.4%;负债合计0.2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6.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比2018年增长989.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7.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50亿元,比2018年增长30.1%。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0个,比2018年末增长25.0%;从业人员1438人,增长25.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9个,比2018年末下降5.0%;从业人员1078人,增长8.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6.7%;负债合计0.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71.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1亿元,比2018年增长173.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0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20亿元,比2018年增长48.8%。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43个,从业人员2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3%和36.0%。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0个,从业人员15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0.0%和3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5.0%;负债合计0.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比2018年增长192.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30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0.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30亿元,比2018年增长74.5%。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85个,比2018年末增长51.9%;从业人员6249人,增长18.8%。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1.00亿元,比2018年增长80.3%。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江永县统计局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根据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17个6,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4.6%。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5%;高端装备制造业2个,占11.8%;新材料产业2个,占11.8%;新能源产业8个,占47.1%;绿色环保产业1个,占5.9%。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0.0%。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0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0.0%;数字创意产业3个,占100.0%。
5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6 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二、高技术产业
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3%。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9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8.3%。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28亿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5.9%。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5个,从业人员1246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8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0个,占26.7%;数字产品服务业9个,占12.0%;数字技术应用业24个,占32.0%;数据要素驱动业22个,占29.3%。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673人,占54.0%;数字产品服务业125人,占10.0%;数字技术应用业214人,占17.2%;数据要素驱动业234人,占18.8%。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5.15亿元,占67.0%;数字产品服务业0.75亿元,占9.8%;数字技术应用业0.53亿元,占6.9%;数据要素驱动业1.25亿元,占16.4%。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6个,比2018年(35个)增长60.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8.9%。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683人/年。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37亿元,比2018年(0.85亿元)增长178.8%;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00.0%。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72个,从业人员1183人,资产总计2.39亿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37个,从业人员955人,资产总计1.9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5亿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5个,从业人员228人,资产总计0.4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9亿元。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据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涉及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乡镇单位情况
江永县统计局
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根据江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909个,比2018年末增加349个;产业活动单位72283个,比2018年末增加230个。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潇浦镇1150个,占60.2%;回龙圩镇147个,占7.7%;桃川镇120个,占6.3%。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
法人单位 |
产业活动单位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 计 |
1909 |
100 |
2283 |
100 |
潇浦镇 |
1150 |
60.2 |
1429 |
62.6 |
上江圩镇 |
76 |
4.0 |
84 |
3.7 |
夏层铺镇 |
73 |
3.8 |
77 |
3.4 |
桃川镇 |
120 |
6.3 |
138 |
6.0 |
粗石江镇 |
117 |
6.1 |
131 |
5.7 |
回龙圩镇 |
147 |
7.7 |
167 |
7.3 |
松柏瑶族乡 |
69 |
3.6 |
77 |
3.4 |
千家峒瑶族乡 |
66 |
3.5 |
74 |
3.2 |
兰溪瑶族乡 |
25 |
1.3 |
32 |
1.4 |
源口瑶族乡 |
66 |
3.5 |
74 |
3.2 |
7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潇浦镇22439人,占73.0%;桃川镇1956人,占6.4%;回龙圩管理区1180人,占3.8%。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人) |
||
合 计 |
30777 |
12232 |
潇浦镇 |
22439 |
8784 |
上江圩镇 |
871 |
313 |
夏层铺镇 |
755 |
377 |
桃川镇 |
1956 |
909 |
粗石江镇 |
881 |
301 |
松柏瑶族乡 |
904 |
342 |
千家峒瑶族乡 |
843 |
345 |
兰溪瑶族乡 |
286 |
148 |
源口瑶族乡 |
662 |
227 |
回龙圩管理区 |
1180 |
486 |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