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桃川风电场项目初步选址环境保护的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
根据贵司提供的江永县桃川风电场项目有关资料,经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如下:
1.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16个风力发电机位点。项目位于桃川镇、潇浦镇、夏层铺镇、松柏瑶族乡所管辖的乡村区域内,该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鼓励类项目,允许合理开发,原则同意江永县桃川风电场项目的申报。
2.项目机位选址要充分考虑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涉及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保持距离在1000米以上。
3.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划,符合省市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得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冲突。不得在生态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环境敏感区范围内。
4.建设项目开工前须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依规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评批复中的生态保护措施,恢复生态环境。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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