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某烘焙店涉嫌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2025年3月19日江永县市场监管局在对某烘焙店进行检查时,在该店的操作间发现有1种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经我局教育提醒,当事人意识到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对违法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待售食品、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排查,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江永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所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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