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信息抽样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4家生产经营企业,4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0430000004434003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SC20430000004434003 |
样品名称 |
千家峒 天然山泉水 |
生产日期 |
2020-08-26 |
型号规格 |
16.9L/桶 |
标称生产企业 |
湖南省千家峒山泉水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湖南省千家峒山泉水有限公司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铜绿假单胞菌 |
检验机构 |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0-09-16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0-09-25 |
(二)生产环节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 |
原因排查 |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不严);(1、对生产车间进行定时消毒力度不够,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达到规范操作,管理上疏忽、存在漏洞;2、对原料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不够;3、没有及时完善和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
行政处罚 |
(1)于(2020年09月25日)立案,(2020年11月0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整改复查 |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于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10月02日)。 |
二、抽样编号为SC20430000004433928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SC20430000004433928 |
样品名称 |
康宝 饮用纯净水 |
生产日期 |
2020-08-25 |
型号规格 |
18.9L/桶 |
标称生产企业 |
江永县康宝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康宝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铜绿假单胞菌 |
检验机构 |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0-09-16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0-09-27 |
(二)生产环节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 |
原因排查 |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不严);(1、没有对原材料成品出厂检验控制到位;2、思想麻痹,对生产车间没有进行定时消毒,对桶和盖清洗消毒力度不够;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不规范。)。 |
行政处罚 |
(1)于(2020年09月27日)立案,(2020年11月0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整改复查 |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于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10月02日)。 |
三、抽样编号为SC20430000004433929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SC20430000004433929 |
样品名称 |
湘江古源 包装饮用水 |
生产日期 |
2020-08-25 |
型号规格 |
18.9L/桶 |
标称生产企业 |
江永县湘江古源纯净水厂 |
被抽样单位 |
江永县湘江古源纯净水厂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亚硝酸盐(以NO₂⁻计),铜绿假单胞菌 |
检验机构 |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0-09-18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0-09-27 |
(二)生产环节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 |
原因排查 |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其他);(1、进口过滤膜已到有效期;2、灭菌消毒机发生故障不能达到浓度)。 |
行政处罚 |
(1)于(2020年09月27日)立案,(2020年11月0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整改复查 |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于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 |
四、抽样编号为SC20430000004433927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SC20430000004433927 |
样品名称 |
永明 饮用纯净水 |
生产日期 |
2020-08-24 |
型号规格 |
18.9L/桶 |
标称生产企业 |
江永县潇浦镇永明纯净水厂 |
被抽样单位 |
江永县潇浦镇永明纯净水厂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大肠菌群 |
检验机构 |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0-09-10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0-09-27 |
(二)生产环节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 |
原因排查 |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过程控制不严);(1、工作人员没有按生产程序操作,消毒不彻底;2、臭氧时间过短)。 |
行政处罚 |
(1)于(2020年09月27日)立案,(2020年11月0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整改复查 |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于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 |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