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县人民政府决定:
何洪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帆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源口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东平同志任县永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董事长;
何忠彪同志任县永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总经理,免去其县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管理中心(城投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蒲频硕同志的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小娟同志的县“三千文化”保护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欧应湘同志的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杨忠德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蒋向阳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蒋小珍同志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周祯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尹玲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自成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欧永福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田祎同志任县信访局(县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陈文生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邓照洋、欧阳珍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欧阳印权同志任县教育局主任督学(副科级),免去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职务;
何永煌同志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罗生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星同志任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免去其县“三千文化”保护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何烈良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玮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伟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琳同志任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县三千文化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联明同志任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申永祥同志任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旻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张译匀同志任县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奉晓权同志任县水利和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环卫局局长职务;
郑少平同志任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园林局局长职务;
王东清同志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华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荣波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文亚农同志的县商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为同志的县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伍守军同志的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文远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贺军、杨红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蒋志成、王雪梅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何登日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文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宾同志任县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远东、陈超同志任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小云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江永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