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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开学办理转学手续的公告
  • 2021-02-01 10:28
  • 来源: 江永县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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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现将2021年春季开学中小学转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县城学校转学受理

2021年春季开学需转入县城学校就读的学生,从2月25日开始,持申请材料统一到江永一小集中办理登记,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同意接收后,安排到相应学校。

二、县城学校转学申请材料

1.县城各社区的适龄儿童:只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县城各社区指:四方井、麒麟、凤凰、永新)

2.父母在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或银行按揭合同。如不动产权证已抵贷款的,出具抵押相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进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证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以前、有半年以上交税记录,无交税记录的须出具税务机关的免税证明》原件和印件。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正式劳动合同(签可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以前)、用工单位养老保险发票(一年以上)等原件和复印件。

5.廉租房等公房居住人员子女: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租房证明(2020年2月10日以前租住),缴纳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证明(2020年9-12月)。

6.易地搬迁贫困户子女: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易地搬迁政府材料,在搬迁居住地近入学。

三、乡镇学校转学,学生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江永县教育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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