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农建复字〔2025〕18号A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
答复
何日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石枧村高标准农田完成率及质量并引入村民代表监督工作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提出的建议,江永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在石枧村立项实施,中标单位为郴州市东方华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29.68万元。由于前期招投标投诉、新马畔河坝变更、资金拔付、天气影响等诸多原因导致项目进度滞后。为此,我局多次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目前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5%以上,计划8月底完工。我局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高度重视,对工程质量问题零容忍,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拒不整改的在工程验收、结算、进度款拔付时概不办理,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列入不信用单位、限制招投标等惩治。在质量监督方面,你提议的引入村民代表监督工作机制非常好,我局一惯主张除监理、建设方外,由乡镇、村委和村民群众代表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交我局并交办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代表工委各1份
经办人:莫国笑 联系电话:18797656936(经本人同意公开)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