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农建复字〔2025〕20号A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
答复
高瑞彩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高云水源头自然村连接香花井村暨森林防火的断头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要求,项目申报由村支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四议两公开”的原则,组织召开村支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本村申报项目;提交乡镇审核同意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集体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纳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根据《江永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江永农组发〔2025〕4号)文件,你们提出的高云水源头自然村连接香花井村暨森林防火的断头路项目工程,已经安排项目资金29.6万元,年底前可完工。
感谢你们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代表工委各1份
经办人:田文 联系电话:19967636606 (经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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