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交通建复字〔2024〕13号 A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
答复
何国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兰溪瑶族乡香花井村基础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湘政办发2023年39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其中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农田间的机耕道、林(竹)道、防汛(火)道等生产道路。建议中要求建设的道路我局围绕香花井旅游区建设主要道路进行了提质改造,并在桃花节召开前夕对全线路进行扩宽处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9日
经办人: 李江宁 联系电话:5722341 13607466337(经本人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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