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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 复
  • 2024-07-18 11:27
  • 来源: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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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建复字〔202412A

对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

  

首永翔、何霞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永明河生态管理打击私捞滥捕野生鱼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工作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禁捕宣传活动,共发放禁渔宣传资料6100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通告江永县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出动宣传车85车次执法人员405人次;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上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了排查摸底,向鱼贩宣传不得贩卖水生野生鱼类;提倡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允许一人两杆,一线双钩,禁止“一人三杆、一线三钩”及以上的垂钓行为。县政府印发了《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江永政发[2022] 8号,并在永明河、桃川河沿河村庄做好该通告的宣传工作。通过禁渔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了我县禁渔相关政策,让禁渔观念传播更广、更深入人心

二、加大打击非法捕捞力度。

为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我局加大日常渔政巡河力度,加强禁捕水域联合监管,持续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年以来,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出动执法人员408人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收缴并销毁地笼网918床、非法捕捞渔业船泊2放生鱼获物144公斤,办理渔政行政处罚案件4行政罚款1.08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违法捕捞行为。

通过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江永县农业农村局:0746-5730815、江永县公安局:110),永明河幸福桥河段非法捕捞现象大幅减少今后我局将联合乡镇村、派出所建立巡河工作队等长效机制,维护好渔业资源,确保我县禁渔工作取得实效,维护好我县的青山绿水。

感谢你们对渔业渔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8日

经办人:何凤贵              联系电话:13787695001 (经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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