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城建投建复字〔2021〕1号 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周X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路灯完善、维护的建议》已收悉。我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你反映的桃川镇村内许多损坏的路灯得不到及时修理的问题,经核查,属于我公司实施的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路灯已于2021年3月25日召集施工单位人员全部进行了维护检修并由桃川镇政府验收盖章。
2.关于路灯后期维护、修缮的事宜,根据2021年3月10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21〕第1期会议精神: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城投公司等部门及各乡镇对农村路灯管理使用问题出台《农村路灯管理办法》。目前县城管局已出台初步管理办法,待县政府研究通过确定路灯后期维护主体责任单位后,我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农村路灯后期维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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