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水利建复字〔2021〕6号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
答复
王X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永明河红山村防护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潇浦镇红山村永明河段长200m,于2017年修建了防护栏,2020年4月份被洪水冲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建议有关部门修复此防护栏”。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安排相关分管领导及技术人员于2021年4月21日至现场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发现,被洪水冲垮段长度约200m,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落实,该河段防护栏为江永县交通局修建,是村道的附属设施,因防护栏立柱埋置无路缘时,立柱埋深不应小于110cm,但该防护栏的立柱埋置只有20cm左右,为此造成易被水冲垮。为此我局与县交通局进行了协商,建议交通局组织修复该防护栏,方便项目资金管理。同时,我局正在向上级有关部门积极申报资金,争取早日立项实施。
感谢你对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水利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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