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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号建议(县永明集团)
  • 2021-06-25 17:06
  • 来源: 县政府督察室
  • 发布机构:江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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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城建投建复字〔2021〕5号 A类

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各村路灯后期管理维护经费由县城投公司、县财政局等部门统一安排的建议》已收悉。我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你反映的桃川镇村内许多损坏的路灯得不到及时管理维修的问题,经核查,属于我公司实施的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路灯已于2021年3月25日召集施工单位人员全部进行了维护检修并由桃川镇政府验收盖章,确保每一盏路灯都亮起来。

2.关于路灯后期维护、修缮的事宜,根据2021年3月10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211期会议精神: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城投公司等部门及各乡镇对农村路灯管理使用问题出台《农村路灯管理办法》。目前县城管局已出台初步管理办法,待县政府研究通过确定路灯后期维护主体责任单位后,我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农村路灯后期维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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