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农建复字[2020]2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蒋XX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千家峒瑶族乡大畔村水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国家农田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要求为:单个项目相对连片面积,原则上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按流域和灌区,从上至下,依次安排,逐步推进,力争“建一片成一片” ,彻底解决流域或灌区内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目前,我局正积极向省、市申报“十四五”规划,您村如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对项目建设需求强烈,请向我局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申请,我局将您村列入“十四五”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
感谢你们对江永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 月 11日
抄 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联工委各2份
经办人:蒋X林 联系电话: 572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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