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分享到:
第28号建议(县农业农村局)
  • 2020-09-11 16:06
  • 来源: 江永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江永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江永农建复字[2020]2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XX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千家峒瑶族乡大畔村水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国家农田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要求为:单个项目相对连片面积,原则上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按流域和灌区,从上至下,依次安排,逐步推进,力争“建一片成一片” ,彻底解决流域或灌区内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目前,我局正积极向省、市申报“十四五”规划,您村如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对项目建设需求强烈,请向我局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申请,我局将您村列入“十四五”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

感谢你们对江永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 月 11日

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联工委各2份             

经办人:蒋X林                  联系电话: 572255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