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禁毒委员会文件
永禁毒委〔2021〕1号
关于印发《2021年江永县创建全国禁毒示范
城市及“三年禁毒大行动”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各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
《2021年江永县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及“三年禁毒大行动”工作考核办法》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江永县禁毒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江永县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及
“三年禁毒大行动”工作考核办法
为巩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成效,推动我县 “三年禁毒大行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现制定2021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
1.突出重点、注重结果、强化实效。
2.从全县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全国、全省、全市禁毒综合评估和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考评主要项目。
3.以相关系统数据为主,日常监督、实地检查为辅。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工作考评分为工作责任指标、加分项目两个部分。
1.工作典型加分。禁毒工作经验做法在国家、省、市推广的(指国家、省、市禁毒委办以召开现场会、发文的形式推介或在其组织召开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简报、报刊除外),分别加2分、1分、0.5分;参加国家、省禁毒宣传活动荣获一、二、三等奖的,国家级分别加2分、1分、0.5分,省级减半加分;得到国家、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通报表扬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同一事项就高加分,此项加分以4分为限)。
2.简报采用加分。创建工作材料被国家、省、市创建工作简报采用的,每篇次分别加1分、0.5分、0.2分;工作简讯被国家、省、市创建工作简报采用的,每篇次分别加0.5分、0.2分、0.1分(同一事项就高加分,此项加分以1分为限)。
(一)工作责任指标(100分)
根据工作要求,对各乡镇确定六大类24小类具体工作予以考核计分。对县禁毒委成员单位,根据职能明确相应的职责任务进行考核。同时,设置“一票否决”项,发生规定情形的,即对该乡镇、单位“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责(具体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方法
对各乡镇、县禁毒委成员单位考核每月组织一次,考核以实地和网上相结合为主,各考核项目实行累计计分,12月考核结果即为全年考核结果。
各乡镇和县禁毒委成员单位要根据考核内容,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禁毒办、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报县禁毒委领导审核后发文通报。每月排名倒数第一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向县禁毒委作出书面检讨,并由县禁毒委主任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考核结果确定及运用
1.季度和年度考核均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先进乡镇和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2.年度考核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绩效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