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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永县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2022-05-23 10:18
  • 来源: 江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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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R—202200002



永政发〔20221

江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永县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省、市驻江永单位:

《江永县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2022年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永县人民政府

2022516


江永县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永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发展为要、数量质量并重,培优扶强、精准资源配置,放管结合、促进平等发展,市级统筹、县级具体实施原则,围绕做大根基、做活产业、做强企业、做优生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正向激励创业创新,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以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新江永建设。

    二、发展目标

(一)市场主体多起来。2022年底,全县市场主体发展到18190户,其中企业2741户;到2025年末,力争突破26296户,其中企业4890户。

(二)市场主体大起来。2025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4户,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5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达到11户、98户;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户,外商投资企业11户,外贸实绩企业20户。

(三)市场主体强起来。2025年末,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5家以上。

(四)市场主体活起来。“十四五”期间,全县市场主体年报率稳定在85%以上,其中企业年报率稳定在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发展壮大,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实施市场主体“双量”跃升行动,制定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并分解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发展根基。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市场主体人均拥有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5年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翻番倍增目标。(县市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坚持做优做强,扎实推进市场主体梯度培育。      

1.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建立江永县“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扶持成长性良好、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企业。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依法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2022年,全县“个转企”企业达到16户;到2025年末,达到58户。(县市监局牵头,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四上”企业培育行动。一是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确保到2022年底,全县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力争2025年末,达到15家以上。加快“小升规”步伐,以营业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对规模以上在库企业的监测,精准定位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且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确保全县年退库企业在2家以内。(县科工局牵头,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培育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实施企业注册地迁入奖励、迁入企业产值贡献奖励和迁入企业税收贡献奖励制度。2022年,全县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达到4家;到2025年末,达到5家。(县住建局牵头,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实行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设企业抓跟踪,培育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中小商贸企业。2022年,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94家;到2025年末,达到98家。(县科工局牵头,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类建立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力争2022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9户,到2025年末达到11户。(县发改局牵头,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建立“小巨人”企业储备库,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到2022年底,全县国家级、省级“小巨人”分别达到1户、2户;到2025年末,分别达到2户、5户。(县科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上市企业”培育行动。大力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暨“园区扫盲”行动计划(2022-2026年),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建立县上市后备资源库。2022年全县新增1家股改企业,1家挂牌企业,省上市后备企业1家,市上市后备企业2家;2025年全县新增上市辅导报备企业1家,新增股改企业4家,挂牌企业4家,省上市后备企业1家,市上市后备企业3家。(江永产业开发区、县政府金融办牵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行动。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为主体,构建科技型企业培育梯队。2022年,全县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37户;到2025年末,达到60户。2022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19户;到2025年末,达到35户。(县科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农村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以乡村产业振兴为目标,以“六大强农”行动为抓手,聚焦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培育一批持续发展好、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联农带农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四五”期间,全县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80个、家庭农场10个以上。2022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34户;到2025年末,全县达到44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科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促进外资外贸企业发展。聚焦国内外500强、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和央企、国企,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轻纺箱包制鞋、新材料等6大制造业产业链,重点引进产业链、价值链上的高端企业和项目。2022年,全县外资企业达到8家;到2025年末,发展到11家。促进外贸实体企业发展,建立外贸骨干企业名录,完善引进支持政策,2022年,全县外贸实绩企业达到13家;到2025年末,发展到20家。(县科工局牵头,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纾困解难,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要素成本。

1.强化财税金融支持。落实上级直达资金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依法落实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等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落实到位。不断创新和丰富银税合作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推动纳税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增值应用,使更多守信纳税人在银税互动合作模式中受益。(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其他县直和省、市驻江永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纾困解难力度。巩固“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成果, 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名录库企业,不断提升金融政策措施的有效性。用好“信易贷”“潇湘财银贷”等平台和工具,协调推出“永州快贷”信用贷款产品,增加信用贷款、首贷投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实施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知识产权、仓单、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票据等抵质押信贷产品,拓展抵质押范围,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依法建立产融合作制造业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对于重点支持企业执行优惠贷款利率。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依法收费和抽成。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政府金融办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及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转供电价格管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整治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县市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做好能源协调和能源调度供应,确保煤、电、油、气、运安全稳定供应,防止要素成本高企造成市场预期减弱。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县发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局、县人社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供销社、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对标对表一流,持续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

1.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贯彻实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工作机制,推行行政效能“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兑现各项惠企政策。(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科工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科工局、县工商联、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拓展“一业一照”改革,探索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营制度改革,开展“承诺即入制”试点。探索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改革。优化简易注销制度,探索企业退出“一网通办”。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县市监局牵头,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废除与企业性质、属地或规模挂钩的歧视性准入规定和补贴政策。落实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执法。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常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信用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严格市场、质量、安全和金融监管,严守市场安全底线。(县市监局牵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江永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县级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县市监局,由县市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推进机制下设市场主体培育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招商引资和企业升级组、破解企业难题组等4个小组,分别由县级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局、江永产业开发区分别为牵头单位,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任4个小组的副组长。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

(二)制定配套措施。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科工局、县政府金融办等指标牵头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分工和目标清单,制定出台本部门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年度、分解到各乡镇。其他相关责任单位也要制定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各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县财政要加大对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工作持续发展据实给予经费保障。

(三)明确路径方法。一是促创业热情加倍激发。稳存量、扩增量,为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加快示范基地建设,对各类资本一视同仁,促进孵化成果转化。从农村种、养殖户,农村手工从业者,各类专业合作社,电商从业者,文旅从业者新型个体从业者(快递、网约车等)新业态就业劳动者(特色小吃、小摊小贩等)着手,将全县各类从业人员发展培育为各类市场主体。(县市监局牵头)

二是帮市场主体减负前行。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规范涉企收费、降低要素成本(租金、水、电、气等)为抓手,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县行政审批局牵头)

三是助行业龙头乘势而上。搭建平台,梯度培育,做优做强,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实施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资质等级建筑企业、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企业等“四上企业”培育行动,实施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行动,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和“上市企业”培育行动,县直各相关部门出台优惠扶持政策。依托资源,招大引强,聚新聚优、围绕全县产业,依托全县特色农产品资源、矿产资源、文化旅游资源等,招引大商强商,汇聚一批大项目、大企业为市场高质量发展添动能。(县科工局牵头)

四是为企业发展除冰破障。为全县各类企业纾困解难,解决好企业用地、用工、用水、用电、用气、贷款融资、产品质量提升和销路、企业人才引进和留下难题等。(江永产业开发区牵头)

(四)强化督导考核。推进机制办公室要牵头负责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指标由县直各指标牵头部门负责报送,推进机制办公室负责对综合月报、综合年报汇总填报。实行一月一调度,县直各牵头部门分别调度指标进展情况,由县推进机制办公室汇总通报;实行一季一讲评,列入县政府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内容;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范围,在县里绩效考核占3分。县直各指标牵头部门也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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