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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永政发[2007]7号
永政发[2007]7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各项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毒品种类呈多元化发展趋势,我县因毒品问题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仍在增加,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遏制毒品问题蔓延的势头,扫除毒品的严重危害,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的禁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禁毒工作组织领导。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兴衰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清醒地看到毒品问题的严重危害,增强对禁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对国家、对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要把禁毒工作列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范畴,定期研究,认真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站在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领导机构,除县里成立禁毒委员会和相应的办事机构,确定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外,其它部门也要成立相关的机构。要建立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禁毒斗争。要建立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禁毒工作不力、毒品泛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要追究当地党委、政府的责任;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委、县政府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检查督促,特别是对毒情较重列入重点整治的乡镇要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帮助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二、强化宣教,提高人民群众防毒拒毒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将禁毒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措施,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宣传教育网络,将禁毒宣传教育延伸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宣传部门要把禁毒宣传纳入年度宣传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努力实现禁毒宣传经常化、制度化。教育部门要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的范畴,努力增强中小学生的拒毒防毒能力。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深入发掘禁毒工作题材,多角度、多层次报道我县的禁毒工作;要开辟专栏和定期发布禁毒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组织开展“青年禁毒志愿者”、“创建无毒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禁毒教育活动。要重点抓好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和在校青少年、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等群体的禁毒教育工作。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政法、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涉毒案件,从重从快打击涉毒犯罪,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适时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要加大侦破力度,坚决摧毁毒品地下流通分销网络,破获毒品大案要案,努力打掉零星贩毒窝点,狠狠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定期开展吸毒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发现吸毒人员,一律送戒毒所强制戒毒;复吸的一律依法送劳动教养,继续强制戒毒。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提高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率,强化诉讼监督,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工作引导侦查取证的作用。审判机关对涉毒案件要快审快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要进行公开宣判。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涉毒罪犯的关押改造和对劳教戒毒人员的矫治工作,严厉打击狱所内外勾结的吸毒贩毒活动。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查处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戒毒医疗机构和容留吸贩毒品的娱乐场所,严防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各禁毒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严格执行政策、法律,统一执法标准,坚决防止以罚代刑、以罚代戒、以罚代教和降格处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积极开展禁种铲毒法制教育,组织力量开展踏查行动,坚决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种植人员。
四、群策群力,加强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禁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的有效形式,是降低吸毒人员滋生率、复吸率,缩小毒品消费市场的重要举措。要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与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安全小区”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扩大“无毒社区”覆盖范围。要依托基层党政组织、社区组织和社会团体,普遍建立社会帮教制度,切实抓好涉毒罪犯出狱人员、劳教戒毒和强制戒毒人员出所后的帮教工作。各禁毒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相互协作配合,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共同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
五、完善措施,确保禁毒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禁毒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完善有关保障措施,确保禁毒工作顺利进行。公安机关要强化禁毒专业队伍建设。要重视和加强禁毒专业队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禁毒专业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和执法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禁毒经费,并视财力状况,逐年有所增加。要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缉毒缴获的毒资、非法收益和罚没毒犯财产一律上缴国库,由县财政列为专项,核拨给禁毒部门,专门用于开展禁毒工作。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禁毒 意见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