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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永政联通[2008]1号
永政联通[2008]1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江永线(X078)全线限载的通告
江永至永济亭公路系我省十一五期间计划实施的出省跨境公路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在省、市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该项目全线已进入路基填筑建设阶段。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该线今年要完成全部路基工程和部分路面工程。目前正处路基施工期间,大吨位的车辆已造成大部分新筑路基严重沉陷,致使路基难以成型,严重影响工程质量。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施工,有效的保障建设期间公路的正常、安全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路基填筑期间,禁止车货总重超过15吨的车辆进入该线,超过该质量的过境车辆要绕道行使。
二、在江永至永济亭公路路段区域的厂矿、企业等机构和人员在运输生产资料及产品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15吨,超过部分自行分批转运。输出农产品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号令和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监总局、工商总局、法制办(交公路发[2004]21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装载。
三、路政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路政巡查,充分利用超限运输的流动检测设备,对所有驶入该线的载货汽车进行检测,坚持严管重罚,坚决消除违法行为,确保公路的正常施工和安全通行。
四、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及交通、工商等职能单位要加强对该项目的支持和配合,严厉打击各类影响施工的违法行为。
五、路政执法人员要忠于职守,文明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阻挠、辱骂、殴打执法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永县人民政府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限载 通告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