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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永政办函[2008]26号
永政办函[2008]26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纪会风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2008年3月19日上午9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县委党校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早君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跃斌作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景茂作了重要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刘润生、黎锦秀、唐晓波、陈小平分别就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团生、县政府副县长刘登魁、县政协副主席唐尊溪参加了会议。应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场长和安监站长、林业站长,重点企业法人代表以及县粮食局、电力局、烟草局、市场服务中心等安全生产重点防范单位负责人。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会议期间,会务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到会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与会人员按通知要求及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取会议精神。但也有部分单位存在迟到、缺会、早退等现象。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缺会的单位有(6个):
县质监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源口冶炼厂、永丰木业有限公司、家家顺超市。
2、迟到的单位有(16个):
桃川镇、粗石江镇、高泽源林场、政法委、商务局、粮食局、国土资源局、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石油公司、高泽源水泥有限公司、大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购物广场、笔克公司、东宏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二建公司、浩昌玩具厂。
3、早退的单位有(6个):
县粮食局、政法委、团县委、桃川液化气站、笔克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为严肃会纪,整顿会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中共江永县委关于切实改变干部作风的十条规定》(永发[2007]5号),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上述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县安委会、安监局将其记录在案,今后上述单位或者其辖区、领域、行业范围内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对其依法从严查处,加倍处罚,并严格追究上述单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今后,希望全县各级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切实改变干部作风的十条规定》(永发[2007]5号)文件有关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会纪会风 通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