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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永政办函[2008]8号
永政办函[2008]8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江永县电力设施抢修会战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确保电网正常运行和城乡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江永县电力设施抢修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景茂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跃斌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小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曹君涛 县人武部政委
刘志强 县公安局局长
曾志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何勉才 县经委主任
郑定兵 县电力局局长
欧树荣 县水务局局长
聂志毅 县地方电力公司经理
成 员:欧阳小泉 县交通局局长
欧阳少平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罗志伟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刘汉斌 县人武部副部长
唐少平 县公路局局长
唐 力 县移动公司经理
杨福祯 县电信公司经理
彭新初 县联通公司经理
潘晓卿 县石油公司经理
胡 敏 县经委副主任
蔡本德 县电力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处理组、兵力调度组、器材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有序供电组、社会治安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电力局。
(一)事故处理组由县电力局副局长蔡本德负责;
(二)兵力调度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曾志峰负责;
(三)器材保障组由县经委副主任胡敏、县电力局副局长蔡本德、县地方电力公司经理聂志毅负责;
(四)后勤保障组由县经委主任何勉才负责;
(五)综合协调组由县经委主任何勉才、县经委副主任胡敏负责;
(六)有序供电组由县电力局局长郑定兵、县地方电力公司聂志毅负责;
(七)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局长刘志强负责。
二OO八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机构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