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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永政办函[2008]5号
永政办函[2008]5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为最大限度消除病媒生物(鼠、蝇、蚊、蟑螂等),减少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全国、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迎奥运防疾病的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在城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大面积、全方位病媒生物防制灭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
春秋两季是鼠类生长繁殖的高峰季节,是鼠源性疾病的发生旺季,夏秋又是病媒生物性传染病高发流行季节,抓好病媒生物防制灭杀工作关系到疾病预防控制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改善城区居民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减少工农业生产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益民”工程纳入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以严密的组织,灵活的方式,过硬的措施,求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扎实地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下大力气,切实抓好科学除害工作
各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全县科学除害工作,严禁烈性、剧毒药物在市场销售与流通,保证群众除害用药安全。在病媒生物的防制经费的筹集上,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采取“政府补一点,单位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办法解决。
三、加强督查,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
县爱卫办将组织力量每年对城区各单位的病媒防制灭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县政府每年将组织力量对城区病媒生物防制灭杀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还将按《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病媒生物△ 防制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