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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永政办函[2008]1号
永政办函[2008]1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善民本民生的政策(据市直有关部门梳理,可分为三大块、121项政策),目前大部分已得到落实或正在落实,但也有一些由于中央、省、市配套资金未到位以及管理环节多、手续繁杂、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不严格、服务欠周到等工作层面上的诸多原因至今尚未落实。为此,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对照市直有关部门梳理的各项惠民政策,澄清底子,克服困难,抓差补缺,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实施好、落实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惠民政策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本单位实施惠民政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具体问,并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安排更加得力的人员,专抓此项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发放资料、粘贴标语、电视宣传、板报、会议和惠民政策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让群众及时了解、掌握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支农、惠民政策,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惠民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和标准,保证每一项惠民政策都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少走弯路。
四、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加强纵向和横向沟通,搞好政策衔接,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做到各方互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切实消除制度执行中的“盲点”,最大限度地发挥惠民政策的积极效应,真正让惠民政策阳光照耀到每一个家庭。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日常监控,及时研究、解决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以顺利实施。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尽可能降低管理成本。要进一步加强对惠民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促进资金安全、完整、规范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已经到位的惠民政策和支农资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标准兑现到群众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拖延时间,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或挪用。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惠民政策实施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畅通举报渠道,对涉及惠民政策的重大举报和投诉,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对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为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六、及时上报材料。各级各有关部门接此紧急通知后,要立即总结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情况,认真分析查找惠民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并将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
附件:江永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表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主题词:惠民政策 落实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