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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永政办函[2007]95号
永政办函[2007]95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永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江永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林业 公益林 界定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3日印发
江永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方案
为搞好我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林业条例》为指导,深化林业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积极探索公益林补偿机制,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林业自身特点的林业经营体制,促进我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的对象、范围
根据国家财政部财农[2004]169文件精神,我县国家重点公益林以岩溶地区基岩裸露在35-70%之间的石漠化地区的疏林地和灌木林地为对象。现场界定范围是:从上江圩镇开始,沿S325线左面从东到西至桃川镇范围内的裸露石山,总面积为23万亩,包括上江圩、潇浦、允山、黄甲岭、松柏、夏层铺、兰溪、桃川等8个乡镇的77个村。
三、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的原则
1、不能突破国家下达的公益林面积额度;
2、符合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条件,并以2004年区划界定成果为依据;
3、必须征得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同意,不搞一刀切;
4、合理布局,尽可能集中连片;
5、土地权属和林木权属有争议的不能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范围;
6、国家重点公益林在地域上不得与省级重点公益林重叠。
四、组织领导
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社会性强的工作,需要各单位的协作和全社会的参与。为此,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陈小平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委、农办、财政局、信访局、林业局、价格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林业局长卢文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局副局长陈修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并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队,具体开展区划界定工作。
五、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07年11月26日至30日。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准备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需要的各种资料。
2、现场界定阶段。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15日。由县林业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村(组)及村民代表,深入到山头地块进行现场界定,并填写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书》。
3、成果汇总阶段。2008年1月15日至25日。相关乡(镇)工作队在2008年1月5日前将本乡(镇)外业调查的有关图表卡、数据、现场界定书整理成册,上报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对现场界定的结果进行汇总,并编写全县200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报省林业厅分类经营办公室。
六、经费概算
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技术性强、工作量大、任务重,要逐一落实到乡镇村组,山头地块,内容细,精度高。同时,还要编制好2007年中央财政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内外业任务十分繁重。必须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作保障。
七、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这次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意义不同一般,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党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要把它作为当前最主要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落实。要层层建立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任务落实。
2、广泛宣传,认真掌握政策
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不是改变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也不是把已经落实的林业经营形式打乱重来,而是在不改变森林、林木所有权的前提下,分清林权所有者、经营者与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效益补助资金落实到位有一个过程,公益林的认定应当取得森林经营者的同意,同时要明确告知群众,在未签订公益林管护补偿协议之前,仍按现行政策法规进行运作,以防止群众对政策产生误解,导致乱砍滥伐现象发生。因此,从事区划界定工作人员要做到准确掌握政策尺度,深刻领会上级有关精神,细心理顺群众情绪,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3、精心组织,按期完成任务
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是直接关系到森林效益补助资金是否能够落实到位的大事,事关林业经营体制能否顺利完成转轨,因此只能往前赶,不能往后拖,只能保质保量搞好,不能应付了事。要采取倒计时的办法,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拖后腿。
4、严格遵循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进行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财政部财农[2004]169号文件精神,以2004年初步划定的范围和省林业厅湘林资[2007]76号文件为依据。切实做到“两林”区划严格遵循标准;现场界定深入山头地块;社会参与各方代表到位;成果材料准确、规范;成果申报资料齐全。在确保工作进度的同时,保证工作质量,决不允许出现因质量问题而返工的现象。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导致问题发生,且对区划界定工作产生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江永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
江永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人员
名 单
一、现场界定工作队
1、松柏瑶族乡:
队长:卢恩华 副队长:张运贵
队员:肖季平、杨永华
2、允山镇:
队长:唐善空 副队长:何江龙
队员:颜竹林、肖凌宝
3、潇浦镇:
队长:陈小龙 副队长:段旭平
队员:王德芳、欧小平
4、上江圩镇:
队长:吴进旺 副队长:王 军
队员:欧小平、王德芳
5、黄甲岭乡:
队长:余华跃 副队长:张运贵
队员:肖季平、杨永华
6、夏层铺镇:
队长:蒋景平 副队长:罗勇军
队员:周小林、杨爱华
7、兰溪瑶族乡:
队长:宋炳贤 副队长:罗勇军
队员:周小林、杨爱华
8、桃川镇:
队长:任远辉 副队长:苏文辉
队员:马海宁
二、质量检查组:
卢文庆 陈修旗 周小林 肖凌宝
三、内业组:
欧阳明亮 周小林 周付攀 王德芳 肖凌宝 王 晓
朱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