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江永地税信息网>宣传中心>征收管理>致江永县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

 

致江永县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

各位个体工商户:

     个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繁荣了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而且扩大了社会就业和优化了经济结构,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一季度,我局先后开展了个体工商户税负调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日前,部分个体工商户向我局咨询定税标准、定税方法等情况。为了能给您提供更快捷、更全面的纳税服务,同时也让更多人了解个体工商户定税情况,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是有政策依据的。宪法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税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湘财税〔2006〕40号)的文件精神,2008年1月1日起,全省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统一提高到月营业额3000元。而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管理的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仍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二、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是有测算标准的。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由于受行业、利润、成本、费用、税率、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各行各业的定税标准是不一样的。即便是同一行业的定税标准,根据店面大小和经营规模,也会有所不同,但是综合税收负担率是一致的。
 三、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是有制度保证的。个别个体工商户咨询我局税务人员能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定税,并且对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由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是城镇、圩场、边远山区农贸市场的个体经营小户和农民,对不达起征点的下岗再就业人员将有极大的扶持作用。因此会出现同一行业中的尤其是经营规模偏小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定税的现象。近年来,我局实行个体定税的政务公开,已从制度上基本上避免了“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首先我局在执行政策方面是有严格要求,对未达到起点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一年一审的制度,严格实行由税务人员写出书面报告,税务分局审核,县局税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办法,以确保税负的公平。其次,我局每年都要开展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的税源分析,结合当前个体工商户经营核算的特点,通过定期测算和调整各类定税指标和系数,客观评价不同行业的税收征管情况,动态把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的变化,减少人为因素,使同一行业、同一区域、同等经营水平、同一地段的个体工商户的税负趋于公平、合理。
    四、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是稳妥增长的。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水平越来越高,社会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税负的调整也是客观需要。首先,前几年,我局为扶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促进社会就业,连续落实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起征点等政策,而且原定税额偏低,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不成正比。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经营收入随之增长。基于上述因素,我局在定税过程中,针对不同行业,实行稳妥增长税负的征收方法。
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关系到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我们税务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做好此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工作,诚挚地为您服务。
若您对此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政策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税收咨询电话。若对核定征收税额和具体计算办法有异议,请提供客观真实的依据,向所属税务分局反映。
 
 祝您:
阖家幸福  万事如意
                

 

                                                    永县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四月六日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地方税务局

江永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江永县城东路 电话:0746-5722661 E_Mail:hnjyd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