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江永地税信息网>地税期刊>2008年第二期>柳宗元的民本赋税观产生的历史背景

 

柳宗元的民本赋税观产生的历史背景

    柳宗元(公元773年――公元819年),字子厚,祖籍今山西永济市虞乡镇,唐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提到柳宗元,人们往往想到他在文学上的巨大成就,却忽略了他的民本赋税观。坚决反对重税、主张税赋均平、废除各种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以减轻人民的负担是其主要观点,还提出要以改革政治为前提,根除腐败政治、整顿田界、核查资产、重新确定纳税等级,实现“赋税均平”。
    这一观点的产生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是紧密相连的。唐德宗初年,实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州县官按旧征户税数,照丁、产定户等,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租庸调折钱并入两税征收,地税和青苗钱按大历十四年(779)垦田数摊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人民的负担,但是弊病也不少:一是长期不调整户税,不能贯彻贫富分等负担的原则;二是两税中户税部分的税额是以钱计算,因政府征钱,市面上钱币流通量不足,不久就产生钱重物轻的现象,农民要贱卖绢帛、谷物或其他产品以交纳税钱,增加了负担;三是两税制下土地合法买卖,土地兼并更加盛行,富人勒逼贫民卖地而不移税,把繁重的田亩税额全部转嫁到贫户身上,使农民受到土地兼并和重赋的双重打击。于是,土地集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而农民沦为佃户、庄客者更多。这等于变相承认了富豪兼并土地的合法性。“永贞革新”失败后,柳宗元从此远离朝廷,踏上了名为贬官,实为流囚的漫漫长途,被贬湖南永州作了十年的“司马”闲员,进一步推动他加深了对社会的认识和对统治阶级的批判。在《捕蛇者说》中,他把中唐时期的租税制度比作“苛政猛于虎”,并对当时繁重的赋税发出“孰知赋敛之重有甚是蛇者乎”!的强烈抗议。在《答无饶州政理书》中,柳宗元具体地提出了“定经界,核名实”的改革措施。即实行两税法的过程中,必须确立一套完整的办法,实行统一的法规,堵塞名实不符的漏洞。他认为统治者要保持长治久安,必须“敛发谨觞”、“不竭货力”,防止赋税征收剥削过重,在《田家》等诗文中,不仅继承了同时代陆贽的“富民”、“均税”、“薄赋”的思想,还提出“讼者平,赋者均”的主张。这些充分体现着柳宗元民本赋税观的光芒。
   诚然,柳宗元所奉行的民本赋税观毕竟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封建社会里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其反对苛政和暴敛,要求统治者对人民实行宽松的赋税政策,在当时是符合客观规律。

(办公室 李金龙)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地方税务局

江永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江永县城东路 电话:0746-5722661 E_Mail:hnjyd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