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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永县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 2025-07-1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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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永县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县人民政府:

《江永县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拟提交县人民政府审签。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依据及必要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2020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5号)文件中火葬区由原来的103个县市区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和《湖南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行动方案》(湘民发2021〕32号)江永县、江华县等20个县的农村地区划定为火葬区,实现全省火葬区全覆盖202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划为火葬区;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火化设备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标准;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100%,农村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实现乡镇全覆盖,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逐步向全体居民覆盖,全省火化率达到5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第九条规定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永州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永民发2021〕12号)扩大火葬区覆盖面,新增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两个火葬区。

2.相关部门研究情况4月底至5月初,我局征求了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和建议,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部、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城管局、朱治情等单位结合职责权限和相关法律政策,提出了修改意见,我局采纳了部分建议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书面意见附后)

2.部门审核情况:7月10日相关内容已经我局主要负责人莫胜、分管领导练玉山以及政工室周唯唯审核把关,确认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局对该方案、办法文本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

3.分管领导审核情况:我局多次向县级分管领导李红副县长汇报了文件内容,提出了明确火化区、火化推行区的具体范围,联合执法队伍的牵头单位及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意见,我局已按意见完善并将再次汇报情况,同意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按相关要求落实。

4.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715日,我局进行了公平竞争自查,并到市监局进行了复核。 7月15日,县司法局对《江永县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表、审查意见附后)

5.常务会研究情况:529日,该文件提交第4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会议原则通过文件内容,提出根据会议精神对方案进行完善的修改意见,我局已按意见完善。

我局承诺严格按照文件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江永县民政局

                  2025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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