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永县统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进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领导
局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不断强化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领导,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贯穿于全局统计工作始终,确保依法治统工作落到实处。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听取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党组书记、局长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就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执法工作多次提出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江永县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组织协调、督促督办等工作。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加强法治思想和文件的传达学习。组织全局领导干部通过多媒体观看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放相关资料,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自主学习。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通过专题汇报沟通对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也多次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进行再学习再部署。一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重要论述。
2、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工作制度。以江永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定并下发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指导性文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不断规范统计工作,规范数据生产,严控数据流程,确保数出有据、据之可查、查之可信。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行为,全方位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3、开展统计执法。今年以来,全县共执法7家企业。通过执法,规范了统计对象数据上报,增强依法治统的自觉性,进一步遏制统计造假的行为。
(三)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氛围更浓厚更深入
1、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2021年9月23日,湖南省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在知青广场举行,充分利用的统计宣传资料,统计知识问答等形式,加强对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12月份的“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一边通过法治宣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集中现场宣传,另一边进入企业开展宣传,使得统计法治氛围变得更加浓厚。
2、组织统计法进党校。2021年中青年干部和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00余人进行“统计知识培训”,拓展统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培养统计系统干部的综合素质与履职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
(一)学习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统计法治宣传对象比较局限,普法宣传有动作但还需进一步浓厚。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配合程度仍然有待提高,统计法治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统计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依法统计意识不强的情况。
(三)执法队伍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必须持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国家统计执法证参考人员要求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很少,执法力量与经济体量、市场规模需要不相匹配,执法力量上有待进一步配强。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贯彻。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从学深悟透突破,将法治建设和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二是进一步浓厚法治氛围。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探索创新法治宣传途径和方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统。充分利用约谈、巡查督查、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全面落实统计监督职权。组织并培养统计专业人员参加并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壮大统计执法力量,改变无统计执法资格的现状。
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相关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制度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