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江永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和县政法委精心指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巩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巩固拓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二是贯彻落实述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跟踪问效工作,推动述法会议精神落实见效,有力推进法治江永建设。三是持续推进“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合作,加快提升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四是创新法治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提升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办理。一是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深入推进“复议为民”活动,调解前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37件,办结35件,调解结案6件,办结率为94.6%。二是尽职尽责履行应诉职能。新形势下,应诉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做到了有诉必应。2024年,行政应诉案件共14件,市行政复议答复6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点项目合同(协议)审查。一是加强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登记备案工作,对部门报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对文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对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纠正,从源头把关,有效地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2024年,共审查县委、县政府文件56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0余条;二是严格把关政府重点项目合同(协议)的审查。不断完善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责任落实程序,规范全县招商引资行为,有效提高了政府合同签约效率和安全系数,彰显政府合同行为法治化。2024年,共审查重大项目合同58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30余条。
4、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共组织2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执法单位661名工作人员参考,329人通过,有效壮大了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二是制定江永县(2023-2025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三是开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对10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进行督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25份。四是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二)积极推进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1、以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规范化调解组织创建为契机,着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基础建设,提高基层调委会履职能力和调解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2024年,调解案件2405起,调解成功1747起,涉案金额达5226.33万元。
2、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积极推进政法“五老”+“好邻居”(新乡贤)创新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充和调整政法“五老”工作队伍,优化完善队伍人才结构,实现了乡镇调委会及重点行专业调委会政法“五老”调解员的全覆盖,并明确了政法“五老”参与调解案件的“以奖代补”标准,为进一步落实政法“五老”调解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三)优化推进法律服务,跑出便民利民“加速度”
1、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对救灾、扶贫、捐赠等社会公益的事项,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邮寄服务等延伸法律服务;三是使用公证系统网上办案系统实行微信预审公证申请材料后,一次性现场办结公证。2024年,共办证84件,收取公证费合计6.6万余元。
2、推行老年法治建设。一是积极宣传推广12348热线平台,对特殊老年人维权案件可推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办理等法律服务方式进行服务;二是对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工作,要求律师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诉讼代理及代书。
3、助力推动乡村振兴。一是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志愿者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为贫困群众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二是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完善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功能,联合人社局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了维权信息告示牌。三是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多部门、单位联合,分别在人员集中地以现场宣讲,解答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法,通过律师讲解其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四)拓展推进法律援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安排律师值班,做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咨询、受理工作,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解决困难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
2、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通电话热线,发现热线咨询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直接与“一门式”服务相结合,运用“一门式”服务减少困难群众的申请难度,同时建立了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
3、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法律援助程序,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范围限制”和“无固定生活来源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的规定。
4、召开律师管理工作会,专门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事项进行培训,并对法律援助案件全程跟踪,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回访机制。
2024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2件,其中民事案件42件,刑事案件50件;办结案件64件,已完成目标任务数的69.6%。
(五)强化推进社区矫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1、常态化做细做实日常监管。一是根据矫正对象所犯罪型和现实表现,将其分为基础、普管、严管、宽管四个级别,实行分类管理,突出对严管对象的管控工作;二是依托湖南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充分利用智慧矫正系统和智能应用设备,结合手机APP、电子腕带和移动指纹考勤机等,实现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0%精准定位,及时对定位异常、行为异常、越界等现象进行预警;三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和特殊时期重点管控措施,并发挥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对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电子档案,根据其接受矫正的情况及时更新监管信息。
2、聚焦协作联动同向发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公安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工作衔接配合,紧紧把握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最大限度发挥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制度合力。尤其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矫对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一人一档,定期走访,定期排查等措施,对重点人员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提高了差别化和动态化管理水平。
3、强化政策落实帮扶提质增效。一是制定年度教育帮扶计划,成立三个教育帮扶基地,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和文化教育,同时由各乡镇司法所根据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类型开展分类教育、个别教育,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二是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微信等监管方式,定期了解安置帮教对象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并提供就业信息,对有需要的人员提供技能培训条件或者安置到过渡性就业基地,妥善解决燃眉之急;三是开展心理健康辅导。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组建心理咨询室,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对象做好心理测评试卷,开展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性和犯罪倾向;四是联合人社局、职业培训学校、当地企业、农作物种植合作社,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水果种植、电商运营、计算机技能、家政服务、公共营养师等系列培训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切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一技之长,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促进其顺利就业;五是积极与义工协会、团县委及志愿者协会开展帮教工作,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变消极因素为社会正能量,达到多赢的社会效果。
2024年,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39人,累计解除2362人。在册矫正对象163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4人,解除矫正对象156人,变更执行地4人,矫正终止11人(其中3人死亡,8人撤销缓刑);安置帮教对象1407人,其中刑满释放855人,解除矫正552人,重点帮教对象180人;办理调查评估157件,发出书面警告26份,书面训诫15份,提请撤销缓刑3人,提请收监执行2人;帮扶困难就业对象30人,协助医疗救助2人,提供女性育婴师、计算机、糕点制作、家政服务等培训30余人次,介绍、推荐刑释解矫人员15名参加免费职业培训。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等现象。
(六)扎实推进未成年保护,以法护航筑牢法治屏障
1、县司法局10名法治副校长先后联合教育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邀请律师、“政法五老”进校园开展“利剑护蕾”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溺水等专项教学课程。全县28所学校共开展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讲座40余场次。
2、开展“敲门行动”,联合各乡镇在全县各村(社区)入户发放利剑护蕾宣传单,在县城主要小区、楼栋、店铺等重点场所门口张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单页,共发放及粘贴30000余份。
3、开展法律援助五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岗的职能作用,积极与学校协作,组织律师到学校进行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向学生及教师宣讲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未成年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
二、2024年主要亮点工作
1、创新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融合发展的普法新路子。一是将普法与民俗文化、传统文化、法治文化深度融合,组织招募非遗文化传承人、民俗文化传承人、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法律爱好者成立“百灵鸟”百名普法志愿小分队;二是打造了“法治勾蓝幸福泥”等江永非遗普法作品。
2、采用“普法宣传+社会实践”模式,广邀返乡的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迅速下沉112个村(社区)。2024年,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送法上门700余户,提供法律咨询350余人次,惠及群众32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
3、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下发了《江永县司法局关于印发“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县集中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
4、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一是112个村(社区)均设立政法“五老”+“好邻居”调解室,充分利用“云调解”,突破传统纠纷解决的时空限制,实现“五老”人员远程视频调解。二是结合“女书文化”特色推出“民俗创新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5、成立就业、教育、公益基地。一是与江永县工业园千一新能源有限公司、玲子芋农产品有限公司协商成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育过渡性就业基地;二是依托江永县禁毒教育基地、江永县金龙公园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江永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三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三是以江永县法治文化广场、江永县三千文化广场、江永县知青广场、江永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江永县社会福利院打造五个公益基地。
三、 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4年,县司法局在各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综合协作联动方面有欠缺。社区矫正工作涉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二是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不能完全统筹协调好各项执法工作;三是安置帮教人员因务工、户籍迁移、空挂户等情况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强,在了解掌握动态上存在一定难度。
四、解决措施及办法
1、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积极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发力,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
2、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业务研讨、案件评比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年组织二次执法人员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开展执法检查,不定期对乡镇执法进行抽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3、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手机实时定位制定,要求每天电话汇报、不定时位置共享,确保定位管控率达到百分之百。同时,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完善落实公益劳动等制度。
五、2025年工作计划
1、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法治调研,加强法治建设探索与研究,持续抓实抓细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2、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突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做好法治督察工作。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继续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从事实上、证据上、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严格把关,切实减少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发生,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
3、着力解决法律服务资源缺乏,供给不足,从业人员少的问题,改变行业整体水平不高的现状。引导和鼓励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利用“法润三湘”引进志愿者律师,保障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4、继续创新突破,打造新时代普法作品。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升公民法制素质。紧盯重要时节、敏感事件、民生事项,加强领导干部、未成年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争取参考率、通过率达到100%。
5、继续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提高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的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员监管,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加强管控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在全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考核中持续保持先进。
江永县司法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