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住建提复字〔2025〕3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
答复
李海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和供水提质改造》的提案已收悉。你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切中要害,顺应了国家积极推进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的大趋势。围绕本次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基本情况
江永县辖区共有5个建制镇4个乡,目前,我县已实施完成9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额达1.47亿元。累计建设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座(桃川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1500吨/日;完成建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8处,一期:江永县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千家峒乡古龙社区等四个贫困村污水处理工程(EPC)项目(上江圩镇、千家峒乡、夏层铺镇、粗石江镇)11处,其中上江圩镇4处站点,日处理规模270吨/日,千家峒瑶族乡3处站点,日处理规模120吨/日,夏层铺镇3处站点,日处理规模270吨/日,粗石江镇1处站点,日处理规模300吨/日;二期:江永县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松柏瑶族乡松柏社区等三个贫困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松柏瑶族乡、允山社区)15处,其中松柏瑶族乡7处站点,日处理规模495吨/日,允山社区8处站点,日处理规模560吨/日。源口与兰溪各1处,日处理规模均为100吨/日。累计完成主次管网建设100余公里,建成接户管网近120公里,服务人口近4.2万人,实现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二、明确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办[2025]4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住建部门负责建制镇的污水运营和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及乡政府驻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工作开展情况
1.结合江永实际,为确保我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行,同时减轻运行经费压力,我局已向市局申请对考核处理水量进行核减。合理确定处理规模对于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根据乡镇的户籍数、常住人口数、生活用水量以及污水处理厂每月的运营数据对污水处理厂的规模进行了重新测算,合理确定处理规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既能满足当前需求,又能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变化。
2.我县已积极争取1100余万元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目前,我县近期也在积极筹备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事宜,水利部门也在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待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全覆盖以及委托运营落地后,同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这将极大改善乡镇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也能够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你对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和委员学习联络委各1份
经办人:陈祖鹏 联系电话:19967680186(经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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