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金发建复字〔2020〕2号 C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
答复
尹XX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如何有效减轻小商户、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多措并举破解融资难题,县内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信贷产品,2017年县政府与湖南省农信担保公司合作,安排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支持和解决我县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林)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融资问题;今年政府、银行、担保公司联合推出“政银担”业务,安排6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合作以来,共撬动11752万元信贷资金支持了101家农民合作社和企业的信贷。您提到的企业融资成本高是因为企业贷款到期后偿还不上贷款本金需要高息融资过桥的问题。您建议县里成立1家融资担保公司来解决该问题,根据《湖南省融资担保公司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20〕66号)文件要求,融资担保公司没有免费或低成本帮助中小商户、中小微企业过桥归还到期贷款的职责和权限。
感谢你对江永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联工委各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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